[文章摘要]:環境:本法所稱環境,是指影響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各種天然的和經過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總體,包括大氣、水、海洋、土地、礦藏、森林、草原、野生動物、自然遺跡、人文遺跡、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城市和鄉村等。 國家對放射性污染的防治,實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嚴格管理、安全第一的方針。&
[文章摘要]:生產、銷售射線裝置的單位(31號令第十五條規定) 31號令條文規定 需提供材料 可選購的設備 (一)設有專門的輻射安全與環境保護管理機構,或至少有1名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技術人員專職負責輻射安全與環境保護管理工作。 l 輻射管理
[文章摘要]:(放射衛生防備保護標準部分,94項) 一.國家生業衛生標準,共65項 GBZ113-2006 核與放射變亂干涉干與及醫學處置懲罰原則GBZ114-2006 彌縫放射源及彌縫γ放射源器皿的放射衛生防備保護標準GBZ115-2002 Χ射線衍射儀和熒光闡發儀衛生防備保護標準GBZ116-
[文章摘要]:根據《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國務院令第449號)規定,制定本射線裝置分類辦法。 一、射線裝置分類原則 根據射線裝置對人體健康和環境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從高到低將射線裝置分為Ⅰ類、Ⅱ類、Ⅲ類。按照使用用途分醫用射線裝置和非醫用射線裝置。 (一)Ⅰ類為高危險射線裝
[文章摘要]: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 七十七 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于2002年10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 2002年10月28日
[文章摘要]:1 總則 1.1 本標準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 )》和國家有關法規,為發展我國核能事業,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參照有關國際標準,結合我國具體情況而制訂的。 1.2 本標準適用于各種輕水堆型的陸地固定式核電廠(原則上也適用于核熱電廠)。 1
[文章摘要]:低中水平放射性固體廢物的淺地層處置規定GB 9132-88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對處置廢物的性質和包裝作出了規定,對淺地層埋藏處置場的選址、設計、運行、關閉、監督及安全評價提出了原則性的要求。在實施中可根據本標準的原則和要求,制訂相應的實施細則。 本標準適用
[文章摘要]: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公告第428號建設部關于發布國家標準《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局部修訂的公告現批準《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 50325-2001局部修訂的條文,自2006年8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3.1.1、3.1.2、4.1.1、4.2.4、4.
[文章摘要]:【頒布單位】 國家環境保護局【頒布日期】 1997/03/25【實施日期】 1997/03/25【文號】 國家環境保護局令第18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電磁輻射
[文章摘要]:X射線防護服 GB 16757-1997X-ray protective clothing國家技術監督局1997-03-14 批準,1997-10-01實施 點擊下載PDF文件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X射線防護服的定義、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
[文章摘要]:γ射線和電子束輻照裝置防護檢測規范 GBZ141-2002 前 言 本標準第4~7章為強制性的,其余為推薦性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是GB10252-1996《鈷-60輻照裝置的輻射防護標準》、GB17279-1998《水池貯源
[文章摘要]:(1986年10月29日 國務院發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在民用核設施的建造和營運中保證安全,保障工作人員和群眾的健康,保護環境,促進核能事業的順利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下列民用核設施的安全監督管理: (一)核動力廠(核電廠、核熱電廠、核供汽供熱廠等
[文章摘要]:(1986年10月29日 國務院發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在民用核設施的建造和營運中保證安全,保障工作人員和群眾的健康,保護環境,促進核能事業的順利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下列民用核設施的安全監督管理: (一)核動力廠(核電廠、核熱電廠、核供汽供熱廠等
[文章摘要]:文號: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發布日期:1900-1-1 實施日期:2002-5-1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文章摘要]: GB/T 14582-93《環境空氣中氡的標準測量方法》(二) Standard methods for radon measurement in environmental air GB/T 14582—93 5 雙濾膜法 5.1方法
[文章摘要]: 第七條 準直器對有用線束的透過率不得大于2%。 第八條 平衡錘對有用線束的透過率不得大于0.1%。 第九條 經修整的半影區寬度,應小于10毫米
個人核輻射檢測儀,伽瑪輻射儀,表面污染儀,輻射探測器,輻射檢測儀,射線報警儀器,個人射線報警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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